彰化肉品市場辦理死廢畜禽生物處理場房與設施設置計畫未臻周延,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設置消毒防疫隔離設施,並修訂管理規範,完備防疫管控機制

彰化縣死廢畜禽生物處理場房
彰化縣死廢畜禽生物處理場房
彰化縣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彰化肉品市場)為強化縣內死廢畜禽處理能量及防疫管控,設置死廢畜禽處理場房與設施,經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未審慎規劃場房整體空間配置,致相關消毒防疫隔離設施遲未設置,影響公有設施使用效能,經函請研謀改善,已設置消毒防疫隔離設施,並修訂管理規範,完備縣內死廢畜禽生物處理管控機制。
審計室指出,依農業部訂定之化製場及化製原料運輸車消毒及查核辦法第4條規定,化製場應設置車輛出入口之消毒設施及設備。農業部為因應非洲豬瘟,經於108年及109年核定補助彰化肉品市場辦理死廢畜禽生物處理場房與設施設置計畫經費計919萬元,並以彰化肉品市場內尚附設屠宰場,建議應考量其疫病傳播及污染程度,與屠宰場區域作適當之區隔,若有非場內死廢畜禽運入處理,亦請另闢具有隔離效果之進出大門及道路,以避免交叉污染。
然而,審計室於112年1月查核發現,彰化肉品市場未審慎規劃場房整體空間配置,衍生車輛出入口之消毒防疫隔離設施,因空間不足致遲未設置,影響公有設施使用效能,審計室遂於112年5月函請彰化肉品市場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彰化肉品市場已於114年5月完成設置車輛出入口之消毒防疫隔離設施,並依死廢畜禽生物處理場房與設施之運轉結果,於同年11月修訂備援斃死畜禽生物處理機/處操作要點,完備縣內死廢畜禽處理之防疫管控機制。
發布單位: 彰化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6-03-12)
被審核機關: 彰化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畜牧業、動植物防疫檢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