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部分幼兒園兒童遊戲設施管理未臻周妥,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更新設施,維護幼兒遊戲安全

中正附幼(左) 與市馬幼本部( 右 )改善後兒童遊戲場設施
中正附幼(左) 與市馬幼本部( 右 )改善後兒童遊戲場設施
澎湖縣政府(下稱縣府)辦理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稽查,經審計部臺灣省澎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部分幼兒園兒童遊戲設施檢驗未合格遲未改善,經函請研謀改善,已輔導幼兒園汰換更新設施,提供幼兒安全之運動遊戲空間,營造友善育兒環境。
審計室指出,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第7、13、14點規定,兒童遊戲場設施管理單位,在設施開放使用前(變更時亦同)應檢具合格檢驗報告陳報該管兒童遊戲場設施主管機關備查。兒童遊戲場設施主管機關應定期進行兒童遊戲場安全稽查,對於有違反該規範情事者,應列管追蹤,輔導其限期改善。縣府每學年辦理1次稽查,截至113年底止,列管須改善兒童遊戲場設施,計有馬公市中正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下稱中正附幼)及馬公市立幼兒園(下稱市馬幼本部)。
然而,審計室於114年3月查核發現,前開幼兒園112年10月26日檢驗報告載列,其中中正附幼地墊不符安全規範,且因修繕計畫未獲中央核定補助及113年10月間康芮颱風吹毀遮陽網覆蓋遊戲區,遲未改善,遊戲場設施無法使用;另市馬幼本部遊具之防護鋪面衝擊吸收性能不符合CNS 12643-2:2021規範,逾年餘未完成修繕,審計室遂於114年4月函請積極輔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府已輔導市馬幼本部及中正附幼改善兒童遊戲場設施,並分別於114年8月23日及12月1日取得檢驗合格報告,提供幼兒安全之遊戲設施,營造友善育兒環境。
發布單位: 澎湖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6-03-12)
被審核機關: 澎湖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