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下稱市政府)為提供轄內公共運輸服務,委託客運業者經營市區公車路線,經審計部臺灣省新竹市審計室查核發現,轄內市區公車服務涵蓋率未達4成,且部分路線班次有待調整,經函請研謀改善,已調整市區公車路線及班次,提升公共運輸服務運量。
審計室指出,市政府為發展公共運輸服務,委託新竹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科技之星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金牌客運有限公司、國光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及苗栗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業者經營26條市區客運路線,111至113年度市區汽車客運載客總人次分別為338萬餘人次、383萬餘人次及398萬餘人次。
然而,審計室於114年1月查核發現,新竹市113年度載客總人次計398萬餘人次,市區公車涵蓋區域(877個統計區)占整體(2,217個統計區)比率為39.56%,尚有60.44%區域未設公共運輸服務,公車服務涵蓋率有待提升;另部分路線班次之實際服務人數已超過最大載客量,尚無法滿足民眾乘車需求,尚待均衡交通資源配置,並配合民眾需求妥為規劃服務班次及站點,審計室遂於114年3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市政府已檢討調整市區公車路線及班次,持續完善公共運輸服務,114年度載客總人次增加至430萬餘人次,提升公共運輸服務運量。
發布單位:
新竹市審計室(發布日期:2026-03-12)
被審核機關:
新竹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