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體育局(下稱體育局)興建亞太國際棒球訓練中心,依臺南亞太國際棒球訓練中心場地維護費建議表(下稱亞太國際棒訓中心收費建議表)予以收費,經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該建議表未考量場館建置經費及維修成本,亦未納列比賽性質或售票營利等因素,經函請研謀改善,已訂定成棒主球場收費標準,調增場地使用費等,完善場館使用管理作業。
審計處指出,體育局為培訓國內優秀棒球選手及提供優質訓練場所,投資37億餘元興建亞太國際棒球訓練中心,涵括成棒主球場、成棒副球場、少棒主球場、少棒副球場、室內外投打練習場及2座內野練習場等共7座場館,並訂定亞太國際棒訓中心收費建議表作為收費依據。
然而,審計處於114年1月查核發現,亞太國際棒訓中心收費建議表沿用89年訂定之臺南市立棒球場場地收費標準,未考量場館硬體建置經費及維修成本,亦未將場館使用用途或售票營利等因素納列考量,影響場館整體收益及永續經營,審計處遂於114年5月函請體育局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體育局已於114年9月9日與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合作,將成棒副球場等6座場館作為國家棒球訓練基地,並於115年1月2日修訂臺南市公有運動場地收費標準,增列該局所屬亞太國際棒球訓練中心成棒主球場場地收費標準表,依場館使用用途及售票營利性質訂定不同保證金及場地使用費,其中保證金調增為10萬元至60萬元、場地使用費調增為3萬元至100萬元(或每場門票收總收入10%),且將夜間照明費由原先1場次(4小時)5,000元改為以1時段(30分)2,500元計費,並增加轉播權利金及賣店使用費等項目,完善場館使用收益及永續經營。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6-02-26)
被審核機關:
臺南市政府體育局
施政主題細項:
體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