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金城廠第三生產線擴建工程計畫延宕3年餘始完竣,啟用後實際產能未達預期目標,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增訂規章及落實管控重大資本支出,並依生產計畫調整工班人力

金酒公司第三生產線大樓外觀
金酒公司第三生產線大樓外觀
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金酒公司)推動金城廠第三生產線擴建工程計畫(下稱擴建工程),經審計部福建省金門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未妥予督導廠商履約,延宕3年餘始完工,投產後實際產能未達預期增產目標,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增訂規章及落實管控重大資本支出,並依生產計畫調整工班人力,有效提升高粱酒產能品質。
審計室指出,金酒公司考量金寧廠原倉儲大樓樓地板承載力不足,無法增設醱酵池及附屬機電設備,提升高粱酒產量品質,爰規劃於原址新建第三生產線大樓,辦理設備拆除遷移及擴充酒品醱酵空間,計畫投資經費5億3,000萬元,預計於103年12月完工後,每年可擴增釀酒產量350萬公升。
然而,審計室於110年3月查核發現,金酒公司辦理擴建工程委託技術服務勞務採購案未妥善督導廠商履約,復未積極辦理設備拆遷工程,依約及時處理機電工程設計廠商延宕違約責任,致機電與土建工程施工界面衝突日增,部分設備安裝後遭拆卸存為備品,徒增不經濟支出,且計畫延遲至107年6月始完竣啟用,109年實際生產量174萬餘公升,僅達預期增產量之49.95%,審計室遂於110年8月函請金門縣縣長查明妥適處理。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金酒公司已加強人員教育訓練,研訂購建固定資產審查及執行管控要點,落實審查重大資本支出及考核預算執行進度,並將規劃設計、供應及履約業務委請專案管理廠商負責整合;第三生產線產能經測試已符合最大增產需求,並依年度生產計畫及工班人力,逐年調增至113年之201萬餘公升,有效提升高粱酒產能品質。
發布單位: 金門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6-02-26)
被審核機關: 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施政主題細項: 公共工程、政府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