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文化局(下稱文化局)為提升新北市藝文水準,97年規劃設立新北市美術館(下稱美術館),於112年4月15日起分階段開放場域,經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美術館分階段開放期間,部分樓層空氣品質偵測器尚未依規定啟用或設置,經函請研謀改善,已設置及啟用偵測器,並置專人管理維護室內空氣品質,強化觀展民眾身體健康及典藏品保存環境。
審計處指出,依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規定,美術館等提供公眾使用之場所,其室內空氣品質應符合空氣污染物管制項目標準。文化局為及早提供新藝文休閒場域,並培養觀賞客群,於112年9月取得美術館主體建築物使用執照,即於同年10月辦理短期、臨時性活動「2023臺灣設計展」,展覽期間自112年10月6日至10月22日止,共計17天,吸引658萬人次參觀。
然而,審計處於113年11月查核發現,文化局辦理上述活動期間,美術館2至4樓室內空氣品質偵測器因尚在裝設中未啟用,無法監測室內空氣污染物二氧化碳、甲醛、細菌、懸浮微粒之濃度是否符合規定標準;另6樓公共展覽空間因工程預算不足未安裝空氣品質偵測器,影響參觀民眾身體健康及典藏品保存效果,審計處遂於114年2月函請研謀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截至114年底止,美術館2至4樓展覽公共空間及6樓展場均已完成啟用及設置空氣品質偵測器,並置專人負責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及委請專業空氣品質巡檢團隊辦理「巡查檢驗」及「定期檢測」作業,檢驗結果符合良好級或優良級標章標準,強化觀展民眾身體健康及典藏品保存環境。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6-01-29)
被審核機關: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施政主題細項:
文化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