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警察局交通警察隊辦公廳舍興建工程進度落後,又部分工項數量計算未臻覈實,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依約扣除溢付款,並竣工啟用

新竹市警察局交通警察隊辦公廳舍
新竹市警察局交通警察隊辦公廳舍
新竹市警察局(下稱警察局)交通警察隊原與北門派出所合署辦公,因廳舍空間狹隘,且民眾洽公動線與員警執勤區域重疊,影響市民洽公便利與勤務執行,爰另覓新址辦理交通警察隊辦公廳舍興建工程,經審計部臺灣省新竹市審計室查核發現,警察局於施工階段未能控管廠商施工進度,致執行進度落後,又結構工程部分工項契約數量未依規定覈實計算,經函請研謀改善,已依約扣除溢付款,並竣工啟用。
審計室指出,警察局為改善原有交通警察隊辦公空間不足問題,辦理該廳舍興建工程,契約金額1億5,865萬餘元,於112年6月15日開工,興建地上6層、地下1層之鋼筋混凝土結構辦公大樓,採綠建築標準設計,融合地方環境特色,兼顧節能減碳、永續發展與建築美學,完工後將由交通警察隊勤務組、業務組及婦幼警察隊共同進駐,促進警政資源整合與共享。
然而,審計室於113年9月查核發現,警察局於施工階段未能有效控管廠商施工進度,現場出工人力不足,工程進度持續落後,致經費連年保留;又該工程鋼筋、混凝土及模板等主要結構工項,契約數量未依契約圖說覈實計算,致有溢計費用情形,審計室遂於113年11月函請新竹市警察局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警察局已針對工程進度落後原因,督促廠商提出改善方案,並責請設計單位重新核算各工項數量,依契約規定扣減溢付金額63萬餘元,該辦公廳舍已於114年12月22日正式啟用,提供警民更完善之硬體設施與舒適之洽公環境。
發布單位: 新竹市審計室(發布日期:2026-01-23)
被審核機關: 新竹市警察局
施政主題細項: 公共工程、政府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