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辦理東彰道路計畫執行進度未如預期且履約管理未臻周妥,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完工通車

彰化縣東彰道路圖片
彰化縣東彰道路
彰化縣政府(下稱縣府)辦理「東彰道路北段新闢工程」(下稱東彰道路北段工程)及「東彰道路南延段新闢及溪州榮光路至二水民生路段拓寬工程」(下稱東彰道路南延段工程)等2案,經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未落實管控用地取得及管線遷移時程,且部分工項核有漏列或數量重複編列等情事,經函請研謀改善,已扣減契約價金及完工啟用,提升彰化縣交通路網便利性。
審計室指出,縣府為因應彰化縣東側區域發展,及配合高鐵彰化車站營運增設往南聯外道路,推動「東彰道路計畫」,全長約28.2公里,北起於台74甲線里程9k+960處,往東南經花壇鄉、大村鄉、員林市、田中鎮及二水鄉,終點止於二水鄉民生路,經交通部核定經費合計約88億元,分為北段、中段、南延段等3段開闢,預定於111年12月完工。
然而,審計室111年10月及112年12月查核發現,縣府辦理東彰道路北段新闢工程及東彰道路南延段工程等2案,於設計階段未落實管控用地取得及管線遷移等作業進度,致工程開工後因部分用地漏未取得及管線未遷移影響施工,逾計畫期程1年仍無法完工,且未覈實檢核工項數量及圖說,致部分工項漏列、數量錯誤及重複編列,審計室遂於111年12月及113年1月函請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府已督促廠商積極辦理,注意管控後續作業及管線遷移進度,並扣減契約價金合計1,132萬餘元,道路經會勘確認符合行車安全標準後,已於114年1月先開放使用,整體工程於114年8月完工,有效提升彰化縣交通路網便利性。
發布單位: 彰化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5-12-05)
被審核機關: 彰化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營建、交通運輸、公共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