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產業署通知網路廣告平臺業者移除詐騙廣告尚無追蹤檢核機制,審計部促請改善,已建立處理情形回報方式,確保詐騙廣告下架

詐騙訊息處理流程圖片
詐騙訊息處理流程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下稱數產署)建置網路詐騙通報查詢網,供民眾通報詐騙廣告及查詢已被通報之詐騙訊息,審計部查核發現,該署通報網路廣告平臺業者下架詐騙廣告,尚無追蹤業者下架情形之檢核機制,經函請檢討改善,已新增通報案件處理情形回報方式,確保詐騙廣告下架。
審計部指出,數產署為從源頭減少民眾接觸詐騙廣告訊息,降低受詐風險,於113年度建置網路詐騙通報查詢網及其App,投入經費合計1,350萬元。該查詢網於接獲通報案件後,分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確認是否屬詐騙案件,再由系統通知網路廣告平臺業者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下稱詐防條例)第32條第1項規定,移除、限制瀏覽、停止播送詐騙廣告。
然而,審計部114年1月查核發現,數產署透過系統通知網路廣告平臺業者下架詐騙廣告,並無後續追蹤檢核機制,未查證平臺業者是否確依詐防條例相關規定移除或限制瀏覽詐騙廣告,審計部遂於114年2月函請數產署研謀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數產署已請網路廣告平臺業者自114年5月起透過電子郵件及API串接方式,回報通報案件後續處理情形,以確保詐騙廣告下架。網路詐騙通報查詢網自114年5月15日正式上線後,截至114年8月底止,已接獲7萬2仟餘件詐騙通報,成功移除3萬5仟餘件詐騙廣告,提升防制詐騙廣告政策成效。
發布單位: 審計部第六廳(發布日期:2025-11-26)
被審核機關: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施政主題細項: 數位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