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下稱檔管局)為因應未來20年國家檔案典藏需求,規劃新建國家檔案館,經審計部查核發現,該工程未審慎衡酌計畫原定採購發包策略,又未確實依市場行情通盤檢視工程預算經費之合理性,致工程發包預算未符市場行情,工程招標歷經流標5次始決標,延宕計畫期程1年,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完工試營運,提供民眾舒適便捷之閱覽環境。
審計部指出,檔管局提出「國家檔案典藏及服務建設計畫」,報經行政院於106年8月4日核定,總經費25億497萬餘元,計畫期程為107至112年,規劃於新北市林口區鄰近世大運選手村社會住宅之國有土地興建國家檔案館。
然而,審計部於110年8月查核發現,檔管局未審慎衡酌計畫原定採購發包策略,先採國內廠商接受度不高之改良式統包辦理招標;復未詳查基本設計之樓層數與行政院核定計畫之預定興建樓層數有異,且行政院主計總處編訂之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表已修正調增,卻未儘早洽請代辦機關通盤檢討工程經費與工期之合理性,肇致工程流標5次,迄至110年2月26日始決標,較計畫原定於109年2月完成招標,耽延計畫執行進度1年。審計部遂於111年3月函請國家發展委員會督促研謀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後續改善情形,檔管局已就計畫執行及工程招標研提改善措施,並加強管控施工進度。本工程已於113年12月30日完工,並於114年9月2日試營運,預計於114年11月22日正式開館,以提供適足之自動化檔案典藏空間,及民眾舒適便捷之閱覽環境。
發布單位:
審計部第五廳(發布日期:2025-11-07)
被審核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及內政部
施政主題細項:
都市發展、公共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