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部分機關尚未依規定揭露關係人資訊,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強化公開機制,落實陽光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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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辦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宣導
金門縣政府(下稱縣府)部分機關網站設置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利衝法)案件公開專區,揭露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之身分關係,經審計部福建省金門縣審計室查核發現,相關資訊揭露未臻周延,經函請研謀改善,已訂定操作指引,供各機關單位參考依循,強化公開機制。
審計室指出,依據利衝法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其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有補助或交易行為,該機關團體應利用電信網路或其他方式公開其身分關係,供公眾線上查詢。另監察院111年9月29日「如何避免公職人員之關係人向地方政府申請之補助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座談會」會議結論,亦請各縣(市)政府多加運用該院建置之「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補助交易身分關係公開及查詢平臺」,便利社會大眾集中查詢,落實陽光法令意旨。
然而,審計室於113年10月查核發現,縣府暨所屬尚有部分機關逾規定期限始公開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之身分關係,或其揭露方式及內容未盡一致,影響民眾查詢便利性,審計室遂於114年1月函請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府已函請所屬各機關學校至監察院「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補助交易身分關係公開及查詢平臺」辦理公開揭露事宜,並訂定「金門縣政府所屬各機關以監察院公開系統辦理公開揭露操作指引」,供各機關單位參考依循,以系統填報制式資料,避免格式不一,增進公開資料查詢便利性,落實陽光法令。
發布單位: 金門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5-10-09)
被審核機關: 金門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政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