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尚未建立遊覽車客運業高違規駕駛人專案調訓機制,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建立相關回訓制度

高違規 駕駛人召回訓練圖片
高違規 駕駛人召回訓練
交通部公路局(下稱公路局)為因應汽車運輸業發生交通事故情形頻繁,已針對貨運三業(包含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及汽車貨櫃貨運業)高違規駕駛人建立專案調訓機制,經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查核發現,公路局尚未就遊覽車客運業之高違規駕駛人辦理交通安全教育訓練,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建立相關回訓制度,以矯正駕駛人不當違規行為。
審計處指出,公路局為加強貨運三業業者及其所屬駕駛人道路交通觀念,自112年8月起針對貨運三業,召回6個月內發生超重、超速、酒駕及危駕等交通違規項目達3次以上之重現性高違規駕駛人,實施專案調訓。據公路局統計,自112年8月1日至113年3月18日止,該局已開設23班次、調訓627名駕駛人。
然而,審計處於113年4月查核發現,110年度起至113年3月底止,發生重大陸運事故並經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調查者計有15案,其中屬遊覽車客運業之事故即達6案,公路局尚未就該類汽車運輸業之高違規駕駛人辦理相關交通安全教育訓練,恐影響交通事故防制措施之成效,審計處遂於113年6月函請交通部研議就遊覽車客運業之高風險違規駕駛人建立調訓制度,並督促業者加強自主管理作為,以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辦理情形,公路局已自113年8月22日起針對6個月內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特定規定(包含闖紅燈、高速公路超速等)3次以上之遊覽車客運業駕駛人召回訓練,原則每季辦理1次訓練專班,截至114年6月底止,該局已開設11班次,調訓11名駕駛人,以提升駕駛人行車安全觀念。
發布單位: 交通建設審計處(發布日期:114-10-02)
被審核機關: 交通部公路局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