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部分國民運動中心使用情形未盡理想,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加強宣傳及課程規劃,提升場館設施使用效益

新北市國民運動中心一館一特色
新北市國民運動中心一館一特色
新北市政府體育局(下稱體育局)陸續完成建置16座國民運動中心(下稱運動中心),經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部分運動中心使用情形未盡理想,經函請研謀改善,已促請各委外廠商加強宣傳及規劃多元課程,使用人次已增加,提升場館設施使用效益。
審計處指出,體育局為協助市民養成規律運動習慣,促進身心健康、提升生活品質,陸續於板橋等16個行政區完成建置運動中心,並委託廠商營運管理,以提供便利、可及性高、優質且安全之運動及休閒場所,吸引市民參與運動或舉辦運動賽事。
然而,審計處於113年9月查核發現,112年度新北市轄區內16座運動中心,除中和運動中心因設施維修,致部分期間未開放民眾使用外,另永和、三重、林口及新莊等4座運動中心,當年度使用人次較上年度分別各減少3萬餘人次、2萬餘人次、2萬餘人次及7千餘人次,審計處遂於113年12月函請研謀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體育局已促請委外廠商加強宣傳及規劃多元課程,鼓勵民眾使用運動中心之場館設施,上開4座運動中心113年度使用人次已較112年度增加2萬餘人次至7萬餘人次間;另114年截至6月底止,亦持續較113年同期間增加2千餘人次至3萬餘人次,提升場館設施使用效益。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5-09-17)
被審核機關: 新北市體育局
施政主題細項: 體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