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為強化資通安全管理,建立該部及所屬機關資訊安全管理制度(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ISMS),經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查核發現,該部ISMS未將部分雲端服務資安管理規範納入,經函請文化部研謀改善,已增訂雲端服務使用管理程序,提升資通安全防護效能。
審計處指出,文化部及所屬機關ISMS體系,訂有資訊資產盤點、風險評鑑、風險處理、委外安全管理、存取控制、網路安全、資安事件通報與應變、營運持續、備份及軟體開發安全等各類程序書,其適用範圍包含建置於雲端之資訊系統或服務。
然而,審計處於113年10月查核發現,該部及所屬機關ISMS體系之雲端服務資安管理規範,未參據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公布之「政府機關雲端服務應用資安參考指引(v1.2)」內容,以獨立篇幅說明機關雲端服務資安政策;現有資通安全事件通報應變演練機制,未完整含括雲端服務事件;對雲端服務提供者之選商與管理監督程序尚待強化等,審計處遂於113年12月函請文化部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文化部已於114年1月訂定雲端服務使用管理程序,內容涵蓋雲端服務資訊安全政策、資安事件通報程序、對雲端服務提供者之選商及監督管理機制,及修正該部及所屬機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以完善資訊安全管理制度,提升資通安全防護效能。
發布單位:
教育農林審計處(發布日期:2025-09-17)
被審核機關:
文化部
施政主題細項:
文化藝術、資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