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警察局(下稱警察局)為維護社會治安、交通安全,於治安要點、重要路口等公共處所設置錄影監視系統(下稱錄監系統),經審計部臺灣省嘉義市審計室查核發現,錄監系統部分使用者權限超逾規定範圍,及部分退休或離(調)職人員帳號未註銷,尚有登入使用紀錄,經函請研謀改善,已釐正使用者權限及刪除退休、離(調)職人員帳號,並訂定系統稽核及帳號權限管理實施計畫,防止不當使用及確保系統資訊安全。
審計室指出,依據警察局治安要點監錄系統帳密管理規定,系統應依業務需要建立使用者權限,避免非權限人員使用,第一層權限具有全部權限範圍,第二層權限為監看、下載路口影像檔案、系統報修及個人密碼變更,第三層權限為監看路口影像檔案。系統使用者因業務調整、調職、停(離)職時,各單位業務承辦人應立即辦理異動事宜。
然而,審計室於113年3月查核發現,錄監系統部分第二層使用者具有第一層權限,或部分非授權使用系統之單位(人員)具有第一、二層權限,且部分退休或離(調)職人員帳號未註銷,尚有登入使用紀錄,系統使用管控機制未健全,審計室遂於113年5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踨改善情形,警察局已檢視、釐正錄監系統使用者權限,及刪除退休、離(調)職人員帳號,並於114年4月訂定治安要點錄監系統日誌稽核及帳號權限管理實施計畫,據以稽核錄監系統使用及帳號異動情形,防止不當使用及確保系統資訊安全。
發布單位:
嘉義市審計室(發布日期:2025-09-04)
被審核機關: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
施政主題細項:
警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