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公立中小學校冷暖氣設備維護管理機制未盡完善,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訂定維護管理規範

新竹縣政府教育局配電箱自主檢查紀錄表
新竹縣政府教育局配電箱自主檢查紀錄表
新竹縣公立中小學校冷暖氣維護管理機制,經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尚未訂定冷暖氣開啓使用規範供學校依循,且電力設備鏽蝕、未正確接地衍生安全風險,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制定冷暖氣使用規範及改善電力設備缺失,並完善電力設備檢查維護機制。
審計室指出,新竹縣政府(下稱縣政府)為維護校園用電安全,並提供學生適溫之學習環境,辦理「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電力系統改善暨冷氣裝設計畫」,經申請教育部以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匡列3億636萬元,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匡列8億5,465萬元,辦理119所國中小學校新設(既設)電力系統改善、冷氣機裝設等。
然而,審計室於112年3月查核發現,縣政府採購冷氣7成以上為冷暖氣機,尚未訂定冷暖氣開啓及使用溫度供學校依循,且部分配電盤發生鏽蝕、設備未正確接地、新設電力系統負載接於既設電力系統及配電箱未依規定標示等,審計室遂於112年6月函請縣政府督促檢討改進。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政府教育局已於112年10月20日訂定「新竹縣立國民中小學班級冷暖氣使用及管理注意事項」通函各校遵循,及改善電力設備缺失,另由新竹縣採購稽核小組於113年度辦理電力系統改善工程專案稽核,協助研訂安全體檢機制,並全面檢視各校電力設備維護情形,教育局再於114年6月19日訂定校園電力設備每季自主檢查紀錄表、電力工程驗收自主檢查表,函請各校落實填報,並逐年宣導該等檢查填報規範,建立電力與設備管理常態化機制。
發布單位: 新竹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5-09-04)
被審核機關: 新竹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政府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