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經管國有土地未依撥用計畫使用,逕提供財團法人花蓮高爾夫俱樂部經營使用,經審計機關呈請監察院核辦後,業由監察院糾正
發布單位:
花蓮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國有財產
施政主題細項:
花蓮縣政府
花蓮縣政府經管國有土地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