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所轄部分學校運動設施(備)檢修作業未臻落實,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訂定檢查項目及表格,通函各校定期檢修

嘉義市所屬國中小學運動場地器材定期檢查表格
嘉義市所屬國中小學運動場地器材定期檢查表格
嘉義市政府(下稱市政府)所轄國民中小學校為保障學生運動安全,辦理學校運動設施、設備及器材檢修作業,經審計部臺灣省嘉義市審計室查核發現,僅二成五之學校辦理檢修作業並作成紀錄,又各校檢修紀錄表名稱及格式繁簡不一,經函請研謀改善,已訂定運動場地器材定期檢查項目及表格,並函請各校每月落實辦理檢修工作,預防校園運動傷害事件發生。
審計室指出,依國民體育法第17條規定,及教育部體育署112年2月20日召開之「學校運動傷害防制後續推動事宜研商會議」決議,各級學校應加強運動安全措施,定期檢修運動設施、設備與器材,及作成檢修紀錄,並督導所屬學校強化與落實學校運動設施之安全管理。
然而,審計室於113年10月查核發現,市政府所轄27所國民中小學校112學年度運動設施設備檢修作業,僅7所學校辦理檢修並作成紀錄,占全市中小學校之25.93%,又各校檢修紀錄表名稱及格式繁簡未臻一致,審計室遂於114年2月函請市政府督導各校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市政府已於114年3月訂定嘉義市所屬國中小運動場地器材定期檢查項目及表格,檢查項目包括操場、體育館及球類場地之跑道、地面、球網、球架、燈具等設施,各校自同年4月起已按月落實定期檢修作業,預防校園運動傷害事件發生。
發布單位: 嘉義市審計室(發布日期:2025-07-16)
被審核機關: 嘉義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