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登革熱防治成效未盡顯著,經審計機關促請妥謀對策,該府業已採行改善措施,並獲具體成效
發布單位:
高雄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傳染病防治
施政主題細項: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高雄市政府登革熱防治成效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