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下稱長照所)委外辦理輔具資源中心經營管理業務,經審計部臺灣省宜蘭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輔具資源中心受理申請助聽器評估逾規定時效,免費借用二手輔具部分逾6個月以上未歸還,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增加評估量能,增設聽力檢查室,並修正二手輔具借用標準及評估機制,健全輔具借用服務機制,提升輔具資源共享效能。
審計室指出,長照所為服務身心障礙者及有輔具需求之民眾,提供輔具諮詢、評估、維修及借用等整合服務窗口,分別設置宜蘭縣溪北、溪南輔具資源中心(下稱溪北、溪南中心),並辦理「112年宜蘭縣溪北、溪南輔具資源中心社會福利服務」勞務採購案,依契約規定,輔具資源中心輔助評估時效應符合衛生福利部指標規定,於受理申請日之次日起9個工作日內,完成製作評估報告書,並送主管機關;又為促進二手輔具資源充分運用,提供民眾短期(3至6個月)免費借用服務。
然而,審計室於113年2月查核發現,溪北、溪南中心112年度受理申請助聽器,自受理日至完成評估報告書並送至主管機關天數,逾上開規定時效者,合計242件;溪北中心提供輔具借用服務,逾上述借用期限6個月以上未歸還者計28件,逾期天數介於186至386天之間,審計室遂於113年5月函請長照所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輔具資源中心已增加評估量能,於113年8月增設聽力檢查室,逾時效件數已由112年度之242件,大幅下降至113年底止之12件;另截至113年底止,借用輔具已歸還27件,歸還比率96.43%,並於114年1月2日修正「宜蘭縣輔具資源中心二手輔具借用標準及評估機制」,增訂輔具逾期歸還停權規定,健全輔具借用服務機制,提升輔具資源共享效能。
發布單位:
宜蘭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5-06-12)
被審核機關:
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
施政主題細項:
醫療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