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文化局(下稱文化局)補助民間團體辦理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並利用民間團體補(捐)助系統(下稱CGSS)控管補助資訊,經審計部臺灣省嘉義市審計室查核發現,補助民間團體相關資訊尚未於規定期限內登錄CGSS,且對外公告之報表或彙報資訊錯漏,經函請研謀改善,已清查補登並更正,完善控管機制,增進資訊公開透明。
審計室指出,依行政院主計總處訂定之「民間團體補(捐)助系統查詢及登錄作業」,機關核定補(捐)助案件,須於撥款及核銷5日內登錄CGSS;嘉義市政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作業要點規定,對民間團體之補助應強化內部控制機制,對民間團體之補助資訊,應登載於CGSS,並定期公告。
然而,審計室於113年9月查核發現,文化局於112及113年分別補助民間團體720萬元及500萬元,協助辦理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尚未於規定期限內將撥款及核銷情形登錄CGSS者計10案;未納列112年度及113年度(至113年6月底止)嘉義市政府對民間團體補(捐)助經費明細表等計6案,致對外公告報表或彙報資訊錯漏,審計室遂於113年12月函請文化局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文化局已於114年1月清查相關資訊後悉數補登,並更正對民間團體補(捐)助經費明細表,爾後相關補助案件將依照規定期程登錄CGSS,強化對民間團體補助之控管機制,落實資訊公開透明。
發布單位:
嘉義市審計室(發布日期:2025-06-12)
被審核機關: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施政主題細項:
文化藝術,內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