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焚化再生粒料流向管理系統尚無建置逾期未解除列管案件之檢核功能,審計部促請改善,已完成系統優化

RAMS 首頁公告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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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建置焚化再生粒料流向管理系統(下稱RAMS),針對使用焚化再生粒料之工程是否完成使用,尚無建置檢核功能,經函請檢討改善,已新增稽核功能,以利主管機關即時掌握列管。
審計部指出,環境部為掌握及落實焚化再生粒料全程管理及流向申報作業,建置RAMS並於107年1月1日啟用,供地方環保局、使用單位、再利用機構及供料機關(構)上網申報焚化底渣再利用前、後及焚化再生粒料流向,以及於RAMS建立相關焚化再生粒料遞送聯單申報等勾稽作業功能。
然而,審計部於113年3月查核發現,現行RAMS尚無針對已核准使用焚化再生粒料之工程,有無依規定於完成使用後15日內向地方環保局申請解除列管,建置檢核勾稽功能。且據RAMS資料統計,各市縣政府環保局於110至112年度已核准使用焚化再生粒料之工程案件(包含民間申請案件)共13,810件,截至113年3月19日止,未解除列管者7,642件,其中已逾使用單位申報施工(使用)期程惟尚未辦理解除列管者,計6,208件,占核准總件數比率達44.95%,逾期未辦理解除列管之情形普遍,致無法全盤掌握已核准使用焚化再生粒料之最終流向及數量,及時釐清有無申請使用量及實際使用數量差異甚大之異常情事,並適時因應處理,審計部遂於113年5月31日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環境部已完成RAMS優化作業,建立逾期未解除列管案件之稽核功能,並於114年4月24日公告於該系統首頁(https://rams.moenv.gov.tw/),提供主管機關即時掌握逾期未解除列管案件,以督促使用單位辦理解除列管。
發布單位: 審計部第五廳(發布日期:2025-06-12)
被審核機關: 環境部
施政主題細項: 公共工程,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