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下稱縣政府)為推行綠色運輸政策,引進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下稱MOOVO),活絡雲林縣觀光及基本民行需求,經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公共自行車布建尚未串連文化及觀光景點,遊客參訪便利性不足,經函請研謀改善,已擴大營運範圍,提升低碳交通及觀光量能。
審計室指出,縣政府自112年8月起,在斗六市、虎尾鎮引進MOOVO公共自行車,啟用20個租賃點,提供100輛公共自行車,供民眾通勤(學)及遊憩使用,民眾租借車輛,可透過手機下載「MOOVO」官方APP進行註冊後,運用該APP查詢站點位置、站點剩餘車輛,並使用電子票證(包括悠遊卡及一卡通、iCash)或手機綁定信用卡掃碼即可借(還)自行車。
然而,審計室於113年3月查核發現,截至112年底止,於APP註冊之會員累積達9千餘人,車輛租賃次數計4.2萬餘人次,惟MOOVO營運區域侷限於斗六市及虎尾鎮,尚未串連文化及觀光景點,遊客參訪便利性不足,尤其北港鎮朝天宮及武德宮等主要觀光遊憩據點,112年度遊客累計已達1,615萬餘人次,周圍卻乏低碳慢遊公共交通工具,審計室遂於113年4月函請縣政府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政府已陸續增設MOOVO租賃點,並於114年3月初擴大營運範圍到北港鎮等地區,串連水林鄉、口湖鄉、土庫鎮等周邊鄉鎮主要觀光遊憩景點,並啟用196個租賃點,提供公共自行車增加至950輛,截至114年3月底止,註冊會員數累計達5.7萬人,租賃次數計66.8萬人次,提升低碳交通及觀光量能。
發布單位:
雲林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5-06-12)
被審核機關:
雲林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休閒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