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丁香魚產量因過度捕撈急速下滑,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調整禁漁期並劃設自主管理禁漁區,促進丁香魚產業永續發展

丁香魚禁漁期時間
丁香魚禁漁期時間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下稱農漁局)因應近年異常氣候對海洋生物的影響,並基於保護丁香魚產卵母魚必要性,於112年5月17日公告每年5月1日至6月1日禁止於縣內海域採捕丁香魚,經審計部臺灣省澎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丁香魚產量因過度捕撈急速下滑至112年度之9公噸,經函請研謀改善,已調整禁漁期為4月20日至6月1日,並劃設自主管理禁漁區,促進丁香魚產業永續發展。
審計室指出,澎湖縣擁有寬廣的潮間帶面積與多樣性的底質,孕育多樣性底棲生物,其中丁香魚為臺灣重要之食用魚,以澎湖漁獲量產最高,約占臺灣總產量99%以上。
然而,審計室於113年11月查核發現,據農業部漁業署漁業年報載列,丁香魚年產量由89年之639公噸上升至96年之1,022公噸達到高峰,109年下滑至82公噸,112年度更僅有9公噸;另農漁局委託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辦理「111年澎湖縣日本銀帶鯡(丁香魚)漁業資源調查評估及利用計畫」成果報告載述,配合丁香魚發育成熟期間,建議調整禁漁保護區及禁漁期,提供丁香魚更完善產卵場域。鑑於丁香魚已呈現過度補撈,又該局尚未依成果報告參採施行,審計室遂於113年12月函請農漁局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農漁局已於114年4月10日發布114年度丁香魚禁漁期間為4月20日至6月1日,並將澎湖北部1浬海域劃設為自主管理禁漁區,提供魚群安定的生息環境,促進丁香魚產業永續發展。
發布單位: 澎湖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5-06-04)
被審核機關: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施政主題細項: 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