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下稱縣政府)辦理實(食)物銀行各類物資儲放及管理情形,經審計部臺灣省臺東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部分物資儲放場域及存管方式未臻理想,經函請研謀改善,已整修閒置公有建築物作為物資倉儲空間,有效強化物資存管機制,並減省場地使用費支出及提升公產使用效益。
審計室指出,縣政府為保障弱勢家庭及個人(下稱受扶助人)基本民生需求,設置臺東縣實(食)物銀行,整合自行採購之物(食)品及公、私部門捐贈之各類物資,提供受扶助人實(食)物給付服務及資源,協助陷困之受扶助人紓解生活困境及改善生活品質。
然而,審計室於110年11月查核發現,縣政府設置實(食)物銀行,係租借國立臺東大學(下稱臺東大學)空餘教室2間作為物資儲放場域,並支付場地使用費每年48萬元,後因原倉儲空間不敷使用,部分物資另存放於臺東大學無償借用之體育館空間,惟該等物資係直接放置於地板上,或堆疊於棧板上以帆布覆蓋,物資儲放環境與存管方式均未臻理想,不利物資管理作業且影響物資儲放品質,審計室遂於111年4月函請縣政府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政府已完成整修閒置公有建築物作為物資倉儲空間,各類物資規劃儲放於層架,並於114年1月1日正式營運及提供服務,截至114年4月18日止,已提供受扶助人物資領用服務累計3,589人次、領用物資品項累計66項次;另減省場地使用費支出每年48萬元,有效強化物資存管機制,並減省場地使用費支出及提升公產使用效益。
發布單位:
臺東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5-05-28)
被審核機關:
臺東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社會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