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下稱縣政府)辦理宜蘭轉運站附屬設施及停車空間工程案,經審計部臺灣省宜蘭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啟用後營運收入未達債務舉借及償還計畫預期目標,經函請研謀改善,已督促調整營運策略,113年度營運收入較年度預估收入增加1,260萬餘元,提升收益及服務品質。
審計室指出,縣政府為有效維持宜蘭市交通順暢,提供私人運具停轉與接送服務,紓解宜蘭轉運站周邊之停車現況,辦理宜蘭轉運站附屬設施及停車空間工程案。依債務舉借及償還計畫內容列載,計畫總經費4億7,749萬餘元,預計自112至116年間5年之營運收入合計1億264萬餘元。
然而,審計室於113年2月查核發現,宜蘭轉運站啟用後,月停車費收入介於72萬餘元至83萬餘元間,加計店舖等收入,以經營收益現況推估,5年營運收入約4,900萬餘元,與上述償還計畫5年預估收入1億264萬餘元相距甚遠,僅占47.74%,營運後實際收入不及計畫效益5成,執行成效未如預期目標,審計室遂於113年3月函請縣政府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政府已督促轉運站出租經營案廠商調整營運策略,113年度收入2,240萬餘元,較年度預估收入增加約1,260萬餘元,提升收益及服務品質。
發布單位:
宜蘭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5-05-23)
被審核機關:
宜蘭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公共工程,政府採購,行政管理,地方自治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