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下稱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辦理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置執行情形,經審計部臺灣省新竹市審計室查核發現,部分機關尚未訂定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作業規定,或已訂定規章尚待檢視調修,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完成訂定及修正,落實人本關懷,持續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建構友善職場,優化服務效能。
審計室指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期政府機關重視職場霸凌問題,進而檢視內部管理作業及流程,於108年4月訂定「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建議作為」及「員工職場霸凌處理標準作業流程(範例)」,供行政院所屬各級機關(構)及地方政府作為防治及處理參考,各機關可依其特性及業務性質,參照指引訂定相關防治職場霸凌事件之處理程序與申訴規範,維護員工權益。
然而,審計室於113年12月查核發現,截至113年11月底止,市政府及部分所屬機關尚未訂定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作業規定,或已訂定規章尚待檢視調修,有待督促儘速完備法令,審計室遂於113年12月函請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市政府業函文督促所屬全面檢視內部職場霸凌防治作業規定,截至114年4月底止,各機關均檢視完畢,完成訂定及修正規章共13個,落實人本關懷,持續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建構友善職場,優化服務效能。
發布單位:
新竹市審計室(發布日期:2025-05-23)
被審核機關:
新竹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