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辦理伸港鄉青年住宅開發計畫執行進度落後,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完成統包工程發包及完備興辦作業規範

伸港鄉青年住宅第1期外觀模擬圖
伸港鄉青年住宅第1期外觀模擬圖
彰化縣政府(下稱縣政府)辦理伸港鄉青年住宅開發計畫,經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遲未完成青年住宅用地都市計畫變更,且第一期工程經多次招標未完成發包,致計畫執行進度落後,又推動伸港鄉青年住宅開發計畫逾3年,尚未研訂相關作業規範,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完成統包工程發包,並訂定興辦及計價辦法,完備青年住宅興辦作業規範。
審計室指出,縣政府為提高彰化縣青年留鄉之誘因,減輕青年購屋負擔,打造青年友善城市,規劃於彰化縣伸港鄉伸股段378地號,面積約2.12公頃,分四期開發興建600戶青年住宅,其中第一期興辦150戶,計畫期程為109至111年,總經費7億9,974萬元。
然而,審計室於112年9月查核發現,青年住宅基地位於伸港(全興地區)都市計畫之國宅專用區內,縣政府未完成都市計畫變更作業,即委託廠商辦理工程設計與招標作業,工程經多次招標未能決標,遂改採統包方式辦理,致逾計畫期程仍無法完成工程發包;又縣政府已於110年10月制定「彰化縣青年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並於該條例規定青年住宅之興辦方式、作業與計價程序由該府另定之,惟該府推動伸港鄉青年住宅開發計畫逾3年,尚未研訂相關作業規範,審計室遂於113年1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政府已於113年9月19日完成青年住宅第一期統包工程發包,並於113年12月31日發布實施「彰化縣青年住宅興辦及計價辦法」,完備青年住宅興辦作業規範,以供後續相關案件遵循,俾利達成減輕彰化縣青年購屋負擔之目標。
發布單位: 彰化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5-05-23)
被審核機關: 彰化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營建,公共工程,政府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