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下稱縣政府)辦理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建置及營運情形,經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公共自行車租賃站點尚未結合各鄉鎮觀光發展需求,妥為規劃設置,經函請研謀改善,已於三義、南庄等2鄉觀光景點及大眾運輸站點共增設16處租賃站,提升公共自行車服務量能及低碳運輸使用效益。
審計室指出,縣政府為推廣民眾騎乘自行車作為短程接駁替代運具,自106年11月委託微笑單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苗栗縣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建置及營運,契約期程7年(106年11月至113年12月),計畫總經費8,700萬元,初以苗栗市、頭份市、竹南鎮為建置中心點,逐漸向外擴散建置其他租賃站,整合串連公共運輸網絡。
然而,審計室於112年11月查核發現,據縣政府112年度通報「樂活觀光-苗栗縣觀光旅宿概況」列敘,苗栗縣111年旅館及民宿客房住用率各為40.7%及25.9%,皆創近5年新高,並透過「Rail Bike」舊山線鐵道自行車、國際慢城等特色,提供遊客獨特旅遊體驗。惟截至112年11月底止,苗栗縣僅於竹南鎮、頭份市、苗栗市、苑裡鎮、公館鄉、後龍鎮及通霄鎮等7個鄉鎮市設置公共自行車租賃站點,其餘鄉鎮未結合觀光發展需求,妥為規劃設置公共自行車租賃站點,審計室遂於112年12月函請縣政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政府已於三義、南庄等2鄉觀光景點及大眾運輸站點共增設16處租賃站,並於113年9月啟用。截至114年3月20日止,總累積出借使用次數1萬餘次,提升公共自行車服務量能及低碳運輸使用效益。
發布單位:
苗栗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5-05-09)
被審核機關:
苗栗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