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甄選審計員1名,有意願者請於民國114年5月23日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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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
人員區分:審計人員
職  稱:審計員
職  系:會計審計職系
官等職等: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名  額:正取1名
性  別:不限
上網期間:自114年4月25日~114年5月23日
資格條件:1.大專以上畢業。
2.經銓敘部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或相當官等職等)以上。
3.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之現職人員:
(1)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考試之會計審計職系,及與會計審計職系同職組或視為同一職組之行政類各職系(財稅金融、統計及經建行政職系)考試及格,或經依法考試及格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得適用上開職系之考試類科及格。
(2)經銓敘審定財務職組各職系(即財稅金融、會計審計及統計職系)有案。
4.具財務數據分析能力並熟稔政府預算及會計作業程序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6.認真負責、勇於任事,擅於溝通、協調。
工作項目:政府審計工作。(可連結至審計部全球資訊網首頁瞭解)。
工作地址: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花蓮縣花蓮市府後路21號)
聯絡E-Mail:u95959@mail.audit.gov.tw
聯絡方式:1.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事求人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2.請將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2千至3千字自傳一篇(含家世、就學過程、參加公務人員考試經過、任事經驗、現職工作概況、個人特長、志趣、生涯願景)及3千至5千字會計審計學科研習心得報告一篇,將上述資料存成PDF檔,於公告期限內上傳。
3.審查合格者以電話通知面談,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4.審計員(預估缺),正取1名,候補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最長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聯絡人:(03)8223261分機41黃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