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為改善水質及推動環境教育,並促進地方創生,規劃大溪厝水環境教育園區,經審計部臺灣省嘉義市審計室查核發現,環境教育設施場所之9項申請要件,尚有5項未達標準,致未能進行認證程序,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取得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發揮永續教育功能。
審計室指出,環保局為提升大溪里居民生活品質及改善埤麻腳排水水質,於107年9月委外辦理環境再造工程,111年9月19日驗收合格,結算金額5,687萬餘元,並於110及111年度分別以93萬元及102萬元委外辦理「地方創生及環境教育培育計畫」及「環境教育園區申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前置計畫」,期再造濕地生態,使荒地重獲新生,預計於111年底完成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申請。
然而,審計室於111年9月查核發現,環境教育設施之9項申請檢核要件中,該園區尚有5項未符規範;包括:部分場域未向所有權人取得使用權、環境教育專業人員尚未完訓、尚未完成公共安全檢查及教案設計與試教等工作,致無法如期取得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審計室遂於111年11月函請環保局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環保局已於113年7月通過環境部國家環境研究院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不僅改善埤麻腳排水水質,也解決原本環境髒亂點及露天燃燒問題,翻轉水岸環境,並推動環境教育與促進地方創生,讓市民有更多機會接觸水環境與了解環保知識。
發布單位:
嘉義市審計室(發布日期:2025-04-11)
被審核機關: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