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警察局(下稱警察局)為維護治安及強化偵防效能,持續建構錄影監視系統,經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部分治安熱點周圍未被錄影監視系統涵蓋,易成治安死角,經函請研謀改善,已於治安熱區優先增設,強化治安防護網。
審計室指出,依新竹縣政府監視系統設置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監視系統應設置於治安要點及其他公共安全上有需要之公共場所等,截至112年底止,警察局設置錄影監視系統鏡頭數計5,115支,運用錄影監視系統查獲刑案數占全般刑案查獲數比率逾3成,顯示錄影監視系統對於犯罪偵查、預防犯罪及治安改善方面具有一定成效。
然而,審計室於113年4月查核發現,部分區域刑案發生次數逾5次以上卻未被錄影監視系統涵蓋,且周遭路口(段)亦未建置相關錄影監視設備,易成治安死角,審計室遂於113年5月函請警察局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警察局業通知轄區分局就上揭未設置錄影監視系統之治安熱區優先評估建置,經各該分局檢視後增設12組,並列入於114年1月15日決標之錄影監視系統建置案,減少治安死角及強化治安防護網。
發布單位:
新竹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5-04-02)
被審核機關: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
施政主題細項:
警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