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國銀行受理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受託辦理外籍移工薪資結匯時,應檢核移工身分資料,經審計部查核發現,因本國銀行尚未介接內政部移民署居留證查詢系統,承辦行員須逐筆鍵入資料查證,抑減作業效率,並增加確認外籍移工身分之難度,經建請行政院督促檢討改善,已責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下稱聯徵中心)於113年9月5日建置相關系統介接內政部移民署資料庫,有效提升本國銀行作業效率。
審計部指出,為確認外籍移工匯款身分,本國銀行須依銀行業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第27點規定,於受理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受託辦理外籍移工在臺薪資結匯時,應就代理外籍移工匯出在臺薪資結匯清單填列之外籍移工姓名、居留證號碼、有效期限等資料,進行確認及檢核。
然而,審計部於112年3月查核發現,銀行業受理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受託辦理外籍移工在臺薪資結匯時,雖可於內政部移民署居留證查詢網進行檢核,惟因未與該居留證系統資料庫進行介接,承辦行員須逐筆鍵入資料查證,抑減作業效率,並增添確認客戶身分之難度,審計部遂於112年5月建請行政院督促研謀妥處。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已督請聯徵中心113年9月5日建置相關系統,介接內政部移民署資料庫,提供銀行業加強審核外籍移工結匯作業,並於113年12月4日將向聯徵中心查詢內政部移民署居留證有效性之遵循程序,納列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管理辦法規範,以有效提升作業效率及完備相關規制。
發布單位:
審計部第四廳(發布日期:2025-03-14)
被審核機關:
行政院
施政主題細項:
金融保險,消費者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