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轄內公車候車亭為禁菸場所之比率較低,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陸續公告,建構無菸健康環境

彰化市南郭國小公車候車亭
彰化市南郭國小公車候車亭
彰化縣衛生局(下稱衛生局)辦理菸害防制工作計畫,經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轄內公車候車亭經公告為禁菸場所之比率較低,經函請檢討改善,已陸續移由主管機關彰化縣政府(下稱縣政府)辦理公告,建構無菸健康環境。
審計室指出,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其他經各級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場所,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縣政府自100年起陸續公告轄內無菸步道、國高中無菸人行道及戶外無菸休憩空間等場所,並於109年公告連鎖便利商店、咖啡店及速食店之騎樓及庇廊全面禁菸。
然而,審計室於111年11月查核發現,截至111年10月底止,彰化縣轄內公車候車亭經公告為禁菸場所者僅30座,且均係於101年度公告,之後陸續新建完成31座公車候車亭,未再公告,審計室遂於112年1月函請衛生局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截至113年底止,轄內計有107座公車候車亭,縣政府已陸續公告106座公車候車亭為禁菸場所,提升無菸公車亭之比率達99.07%,建置友善候車環境,保障民眾健康權益。
發布單位: 彰化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5-03-07)
被審核機關: 彰化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醫療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