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消防局經管之自動心肺復甦機部分逾耐用年限,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積極汰舊換新

新竹市消防局獲贈自動心肺復甦機
新竹市消防局獲贈自動心肺復甦機
新竹市消防局(下稱消防局)所屬各消防分隊,辦理緊急救護及自動心肺復甦機(自動CPR機)管理維護業務,經審計部臺灣省新竹市審計室查核發現,其中超過半數自動心肺復甦機逾耐用年限,經函請研謀改善,已積極汰舊換新逾耐用年限之設備,以穩定供應緊急救護案件所需。
審計室指出,消防局緊急救護總件數由110年度之1萬9,604件,逐年遞增至112年度之2萬2,511件,其中受援民眾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案件介於244件至385件間。消防局為節省救護人員之體力及縮短CPR中斷時間,於各分隊配置1臺至3臺不等之自動心肺復甦機,以提高救護品質,進而增加患者救活率,截至112年底止,消防局經管自動心肺復甦機計有19臺。
然而,審計室於113年2月查核發現,上揭自動心肺復甦機超過5成(11臺)設備逾耐用年限,恐影響緊急救護品質,有待妥適規劃汰換期程,審計室遂於113年5月函請消防局積極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消防局已積極爭取資源,截至113年底止,接獲內政部消防署配發及民間團體捐贈自動心肺復甦機計10臺,另備用機器亦隨時保持堪用狀態,以穩定供應緊急救護案件所需。
發布單位: 新竹市審計室(發布日期:2025-03-07)
被審核機關: 新竹市消防局
施政主題細項: 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