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推動儲能系統結合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相關競標機制未臻周妥,審計部促請改善,已修正競標作業要點,可節省台電公司躉購電費支出34億餘元

競標作業要點修正及公告情形
競標作業要點修正及公告情形
經濟部為因應我國調升再生能源目標,並提高電網穩定度,推動儲能系統結合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下稱光儲),經審計部查核發現,相關競標機制未符合政府採購法複數決標精神,經函請檢討改善,經濟部已修正競標作業要點,估計可節省台電公司躉購電費支出34億餘元。
審計部指出,經濟部為改善太陽光電間歇性供電問題,及使日間多餘太陽光電之電能經儲存後得於夜間饋入電網,於111年6月訂定光儲競標作業要點,透過業者共同投標、集體競價,以降低台電公司躉購費率,並訂定114年光儲目標裝置容量為500MW。
然而,審計部於112年8月查核發現,經濟部為提高業者投標誘因,於111年9月修改競標作業要點,將決標費率由個別業者之投標費率改為「以經選取之申請案中之最高投標費率,作為當期得標費率」,使得標廠商均可按底價內最高投標費率得標,未符合政府採購法複數決標精神,且恐增加台電公司躉購電費支出,並有違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審計部遂於112年8月及113年1月分別函請經濟部及行政院督促檢討妥處。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經濟部已於113年11月6日修正競標作業要點,參考政府採購法之複數決標精神,依投標費率排序,個別議價,最低價者優先得標,估計可節省台電公司躉購電費支出34億餘元。
發布單位: 審計部第四廳(發布日期:2025-03-07)
被審核機關: 經濟部能源署
施政主題細項: 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