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未依規定就學生人數低於10人之學校專案評估合併之可行性,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專案評估及召開公聽會辦理合併,提升教育資源運用效益

澎湖縣馬公市虎井國民小學
澎湖縣馬公市虎井國民小學
  澎湖縣政府(下稱縣府)為整合教育資源,訂定「澎湖縣立國民中小學變更或停辦辦法」(以下稱國中小變更或停辦辦法)供作業遵循。經審計部臺灣省澎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縣轄內部分學校學生人數未滿10人,縣府多年尚未進行專案評估學校合併或停辦之可行性,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兼顧教育資源整合及學生學習權益,將學生數較少之3所學校辦理合併或停辦,提升教育資源運用效益。
  審計室指出,縣府為有效整合教育資源,增進學童群性互動,平衡城鄉學生學習差異,訂定國中小學變更或停辦辦法。依據該辦法第8條規定,學校合併或停辦,應進行專案評估及辦理公聽會;辦理專案評估,應規劃合併或停辦方案,邀請家長代表、學校教職員代表、地方社區人士等評估小組進行之。
  然而,審計室於112年2月查核發現,近年來因少子女化影響,學生人數逐年下降,縣府雖已訂定相關辦法辦理國民中小學合併或停辦事宜,但對於馬公市虎井國小、西嶼鄉竹灣國小、望安鄉花嶼及將軍國小等4校,學生人數僅2至9人,而教師人數為6至12人,平均每位教師教導學生數介於0.33人至0.82人之間,相較於該縣平均每位教師教導學生數5.21人為低,尚未依上開辦法邀請相關人員組成評估小組進行專案評估學校合併或停辦之可行性,審計室遂於112年5月函請縣府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府已兼顧教育資源整合及學生學習權益辦理檢討,並於113年邀請學校之家長、學校教職員代表、地方社區人士、專家學者等進行專案評估及公聽會,函報教育部核准備查自113年8月1日起,將馬公市虎井、西嶼鄉竹灣國民小學等併整為馬公國小虎井分班、池東國小竹灣分班,鎮海國中停辦,提升教育資源運用效益。
發布單位: 澎湖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5-02-21)
被審核機關: 澎湖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組織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