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松柏漁港魚貨集貨場新建工程完工後遲未營運,審計機關促請改善,業於113年7月開幕營運

松柏漁港生鱻市集開幕活動情形
松柏漁港生鱻市集開幕活動情形
臺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下稱海資所)為改善漁民於路邊擺攤販賣魚貨情形及提供民眾舒適購買環境品質,辦理松柏漁港魚貨多功能集貨場暨周邊港埠設施新建工程(下稱集貨場新建工程),經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該工程於108年11月間完工後遲未取得使用執照無法營運,相關設施閒置未用已久,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取得相關使用執照且獲農業部漁業署(下稱漁業署)補助經費辦理內部裝修工程後交由臺中區漁會營運,並於113年7月7日開幕啟用,以提供漁民及民眾良好之買賣魚貨場所。
審計處指出,海資所因松柏漁港欠缺魚貨交易及集貨空間,漁民直接於路邊擺攤交易魚貨,潛藏環境衛生疑慮,為改善魚貨交易環境,辦理集貨場新建工程,規劃興建地上1層魚貨多功能集貨場,樓地板面積1,456平方公尺及整補曬網場、停車場等設施,於107年3月31日開工,108年11月25日完工,109年5月15日驗收合格,結算金額8,522萬餘元。
然而,審計處於109年6月查核發現,該集貨場新建工程仍未取得使用執照,無法開放使用;且因集貨場後續內部裝修責任與經費究由海資所或未來營運單位臺中區漁會分擔等問題,未能完成委託經營契約訂定,致集貨場未能開放營運,財務效能偏低,審計處遂於109年9月函請海資所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海資所積極督促承包商改善消防設備缺失,於110年11月取得集貨場新建工程使用執照,並爭取漁業署補助及自籌經費合計3,900萬元,辦理集貨場內部裝修工程,於112年10月23日驗收合格後,臺中市政府與臺中區漁會於113年4月1日簽訂該集貨場租賃契約,交由該漁會營運,租期4年,並於同年7月7日舉辦松柏漁港生鱻市集開幕活動,以改善漁民販售與民眾購買魚貨環境。
發布單位: 臺中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5-01-09)
被審核機關: 臺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
施政主題細項: 公共工程,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