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北斗鎮公所經管公私合營遠東戲院,經公告指定為縣定古蹟,惟多年來破損荒廢,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完成民股移轉及辦理修復工程

遠東戲院
遠東戲院
彰化縣北斗鎮公所(下稱北斗鎮公所)經管公私合營遠東戲院,經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戲院業經公告指定為縣定古蹟,該公所卻未依規定辦理修復及管理維護,且未擬定管理維護計畫陳報主管機關,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完成民股移轉收歸公有並獲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補助經費辦理遠東戲院修復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推展後續古蹟修復工程。
審計室指出,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1條規定,古蹟由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管理維護。該公所經管遠東戲院經公告指定為縣定古蹟,應依規定辦理修復及管理維護。
然而,審計室於107年10月查核發現,北斗鎮公所於44年11月提供鎮有土地(中華段875地號),由民間人士集資興建遠東戲院,並合夥經營及取得建物10%所有權,自81年起該戲院即未再放映電影,嗣經彰化縣政府104年9月公告指定為縣定古蹟,管理使用人為北斗鎮公所,惟因合夥人相繼亡故,戲院大門被民股合夥之後代權利人上鎖,致公所人員無從進入現場整理維護,長年任令破損荒廢,審計室遂於107年12月函請該公所善盡古蹟保存及管理維護責任。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北斗鎮公所於112年10月已召開遠東戲院清算協調會議通過清算案及陸續完成民股移轉收歸公有,並獲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核定補助162萬餘元,於113年2月辦理遠東戲院修復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推展後續古蹟修復工程。
發布單位: 彰化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4-12-06)
被審核機關: 彰化縣北斗鎮公所
施政主題細項: 公有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