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下稱縣政府)為推動數位學習,建置「苗栗縣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Facebook粉絲專頁(下稱臉書專頁)及LINE群組,協助參與數位學習精進方案之各校進行教學共學及經驗分享等,經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下稱審計室)查核發現,受限於臉書專頁及LINE群組不易共享教學資源及經驗傳承,經函請檢討改善,已於113年9月上架「苗栗縣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官方網站,整合資源供轄內師生運用。
審計室指出,縣政府配合行政院110年12月16日核定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成立「數位學習精進方案專案辦公室」專責單位,並建置「苗栗縣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臉書專頁及LINE群組,協助各校進行教學共學及經驗分享等。
然而,審計室於113年1月查核發現,據Facebook及LINE官方說明,其臉書專頁及群組均為提供用戶與成員建立聯繫之管道與空間,轄內各校欲藉其共享教學資源及經驗傳承之成效有限;又臺北市等17市縣均已建置數位學習專案計畫相關之專屬網站或網頁專區,提供各項教學或學習資源供師生使用,審計室遂於113年3月函請縣政府研謀妥處。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政府已於113年9月架設啟用「苗栗縣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官方網站,公告組織架構表、教學資源、學習載具管理、教師研習相關資訊、數位學習講師名單、研習資訊等各項資訊及相關資源,有助於整合各項數位學習資源供各校師生運用。
發布單位:
苗栗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4-11-22)
被審核機關:
苗栗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數位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