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下稱警察局)為有效預防犯罪,發揮巡邏、守望勤務效能,設置巡邏箱執行巡簽作業,經審計部臺灣省南投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警察局巡邏箱簽章表仍採用紙本巡簽作業方式,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全面實施電子巡簽制度,提升巡簽管理效能。
審計室指出,依警察機關設置及巡簽巡邏箱實施要點第2點規定,警察勤務單位應依轄區面積及治安、地理、交通等情形,劃分巡邏區(線),由服勤人員循指定區(線)巡視,並設置巡邏箱巡簽。
然而,審計室於113年3月查核發現,警察局巡邏箱簽章表仍採用紙本簽章作業方式,且部分巡邏箱簽到表因雨天巡邏致簽證字跡遭雨水暈染,不易辨識,且使用紙本簽章作業方式,除不易記錄、辨識及保存外,亦須使用大量紙張,且不易瞭解員警巡簽頻率,又未能配合節能減碳政策及運用大數據協助規劃勤務,審計室遂於113年5月函請警察局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警察局自113年5月起,全縣1,459處電子巡邏箱,已採NFC晶片感應方式全面實施電子巡簽制度,提升巡簽管理效能。
發布單位:
南投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4-11-22)
被審核機關: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
施政主題細項:
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