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輔導老人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置火災通報裝置或自動撒水設備情形未盡周妥,審計機關促請檢討,已完成改善

財團法人設立福利機構新設自動撒水設備
財團法人設立福利機構新設自動撒水設備
新竹縣政府(下稱縣政府)協助縣內老人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下稱福利機構)申請衛生福利部改善公共安全設施設備補助計畫辦理情形,經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項計畫補助對象僅限於私立小型機構,惟縣內尚有屬財團法人設立或經營之福利機構,因非屬上開計畫補助對象,致縣政府未輔導其設置119火災通報裝置或自動撒水設備,潛存火災應變未及之公共安全風險,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完成119火災通報裝置或自動撒水設備裝設,提升火災應變能力,降低公共安全風險。
審計室指出,縣政府為改善住宿式機構公共安全設備,於108至111年間配合衛生福利部獎勵私立小型老人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改善公共安全設施設備計畫,申請獲核定補助經費計1,745萬餘元,輔導14家私立小型福利機構設置119火災通報裝置、自動撒水設備。
然而,審計室於111年12月查核發現,新竹縣內屬財團法人設立之福利機構,因非屬上開計畫補助對象,仍有3家機構尚未設置119火災通報裝置或自動撒水設備,惟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17條及第22條之1規定,該等福利機構須設置119火災通報裝置與自動撒水設備,且上開機構收住近330位行動不便避難弱勢之老年人或身心障礙者,公共安全設備不足,潛存火災應變未及之風險,審計室遂於112年1月函請縣政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政府於113年度已輔導上列財團法人設立之福利機構,設置完成119火災通報裝置或自動撒水設備,提升火災應變能力,降低公共安全風險。
發布單位: 新竹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4-11-15)
被審核機關: 新竹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消防,能源,社會福利,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