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葉溫泉位於臺東縣延平鄉紅葉村,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112年9月15日改制為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為提升遊憩品質,將原野溪溫泉規劃設置為紅葉溫泉親水公園,提供遊客享受天然景觀之泡湯及遊憩場域。惟於98年8月間遭遇莫拉克颱風侵襲,造成園區重要設施嚴重毀損,無法繼續開放營運使用,對當地觀光產業造成莫大衝擊。延平鄉公所為恢復紅葉溫泉昔日觀光榮景,陸續投入1億757萬餘元經費整建,惟未有效控管法定執照申辦及各項履約管理作業,致先期工程發包後隨即停工,停工期間又未積極研謀改善措施,衍生發生天災而延宕工期及解除採購契約須重新發包,原規劃之遊客服務中心及機房等設施遲未完成,肇致已完工之湯池等相關設施閒置多年,未能發揮財物應有效能。審計機關職司政府財務效能之考核,審計部臺灣省臺東縣審計室(下稱臺東縣審計室)為瞭解上揭紅葉溫泉計畫執行情形,經規劃辦理專案調查發現有效能過低情事,爰依審計法第69條第1項前段規定函請臺東縣縣長查明妥適處理,並報告監察院。經臺東縣審計室賡續追蹤後續改善結果,延平鄉公所業與業者簽訂委託經營契約,經營項目包含溫泉泡湯服務、農特產展售行銷與推廣、餐飲及地熱發電等,溫泉園區並於111年8月開幕營運,除增加在地就業機會,延平鄉公所每年並可依約收取土地及房屋租金,依營業收入計收經營權利金,為全臺原鄉地熱發電結合觀光與地方共生之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