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公共建築物無障礙環境改善計畫執行情形未臻周妥,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訂定抽複查計畫,並提報改善計畫書送審

既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改善情形
既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改善情形
宜蘭縣政府(下稱縣政府)改善既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情形,經審計部臺灣省宜蘭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府未依規定不定期派員抽查已完成改善之場所,且部分場所未提報無障礙設施改善計畫書,經函請檢討改善,已訂定抽複查計畫,並督促提報改善計畫書送審,以完善公共建築物無障礙生活環境。
審計室指出,依宜蘭縣公共建築物無障礙環境分類、分期、分區改善執行計畫(下稱無障礙環境改善計畫)規定,樓地板面積在300平方公尺以上之餐廳、500平方公尺以上之補習班及含營業廳之銀行、合作社、郵政等公用事業機構之營業場所,應於112年12月31日前提報無障礙設施改善計畫書送縣政府審查;經清查之對象,由縣政府建設處分類造冊列管,針對已改善完成之案件,不定期派員抽查。截至112年9月底止,縣政府依上述計畫列管場所計有699處。
然而,審計室於112年10月查核發現,依該計畫列管已完成改善之場所計有620處,縣政府並未依規定不定期派員抽查;又列管前開3類場所共計51處,截至112年10月3日止,均尚未提報無障礙設施改善計畫書送縣政府審查,審計室遂於112年10月函請縣政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政府已於113年4月18日訂定宜蘭縣既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及設備抽複查計畫,並依計畫辦理會勘及抽(複)查作業;另截至113年7月底止,前開51處場所,除2處停業,其餘49處均已提報無障礙設施改善計畫書,並由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改善諮詢及審查小組委員審查,以完善公共建築物無障礙生活環境。
發布單位: 宜蘭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4-10-24)
被審核機關: 宜蘭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