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下稱高公局)為避免國道5號雪山隧道溫度偏高影響行車安全,規劃設置噴霧降溫系統,經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查核發現,先期規劃未臻周延,後續以降溫效果有限等由停辦,經函請研謀改善,已檢討完備相關作業機制。
審計處指出,高公局於100年5月間辦理「國道5號雪山隧道內結合增設自動化消防設施並設置噴霧降溫系統之研究及試辦」案,該期末報告提出隧道降溫系統及自動滅火設備分開設置之結論與建議,爰於102年5月指示所屬北區工程處(107年2月12日改制為北區養護工程分局)依需求及期末報告成果建議循序執行。
然而,審計處111年1月查核發現,高公局未及時辦理先期規劃構想(或可行性評估)作業及落實採購案件全生命週期評估,事先釐清雪山隧道內高溫與車輛故障及行車安全間之關聯等,並取得工程、消防專業領域學者專家共識,即辦理工程技術服務案,終以降溫效果有限等由停辦,相關履約成果,未能發揮應有效益,審計處遂於111年6月函請交通部督促研謀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交通部已於113年4月督促高公局研提委託規劃設計技術服務案之精進流程及後續管控與改進措施,包括可行性分析、籌措經費、專業技術服務、規劃階段、設計階段、招標階段、設計結案、追蹤管控等作業程序與流程,並辦理教育訓練,避免類似情事再次發生。
發布單位:
交通建設審計處(發布日期:2024-08-29)
被審核機關: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公共工程,政府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