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油公司為減少石化事業部煉製工廠停爐損失風險,於108年度辦理No.19鍋爐汰舊新建No.28鍋爐投資計畫,經審計部查核發現有未詳實分析沿用老舊發電機組操作風險,發生綁帶崩脫損毀事故,延宕計畫完成時程,經函請檢討改善,已檢討投資評估機制,並已完成發電機修復作業。
審計部指出,台灣中油公司石化事業部No.19鍋爐為背壓式汽輪發電機組汽電共生系統,搭配NO.19發電機組於77年啟用,該公司為提升蒸氣系統及電力供應穩定度與調度彈性,減少工廠停爐損失風險,於108年度辦理No.19鍋爐汰舊新建No.28鍋爐投資計畫,計畫期程至112年6月30日,投資金額計19.35億元。
然而,審計部於113年4月間查核發現,台灣中油公司已於112年4月底完成No.28鍋爐組裝,並經高雄市政府於112年8月7日同意試車作業,惟因未詳實評估新建No.28鍋爐沿用原有老舊No.19發電機組之操作風險,於112年9月間辦理發電機組併聯測試發電時,發生轉子固定綁帶劣化崩脫事故,延宕計畫完成時程,審計部遂於113年6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台灣中油公司業將整體相關設備使用年限納入固定資產投資專案計畫評估作業,審慎評估分析成本、效益及風險,另No.19發電機組已於113年8月2日修復完成與No.28鍋爐併聯發電,可有效提升石化事業部蒸氣系統及電力供應穩定度與調度彈性。
發布單位:
審計部第四廳(發布日期:2024-08-29)
被審核機關: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施政主題細項:
能源